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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

日期:2019/12/17 15:15:08 来源:益阳市侨联

据国家卫健委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5亿。老年人口日益增多的现状和老年人对长寿健康的向往使保健品有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不法经营者则借此商机,虚假推销保健品,诱骗老年人购买。为切实保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市场现状

相关职能部门在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县市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各乡镇,针对老年人保健产品市场的有关问题开展整治,共检查保健产品经营企业14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6份,整改到位16家,规范引导办证7个;对县电视台、电商平台等网络媒体上的虚假广告宣传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直销和会议营销,共取缔非法会议营销9家,立案查处1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震慑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缺失,老年人防骗意识不强。一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老人的经济自给能力不断增强,自主寻医问药保健康的不在少数。而老年人身体机能和社会认知能力降低,容易受骗。二是社会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目前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对老年人保健品知识开展专题宣传,老年人对保健知识和保健产品知之甚少,甚至一片空白。不法商家利用这一点,大打温情牌,夸大保健品成效,连哄带骗,使老年人陷入消费陷阱。

(二)经销商手段多样,市场监管措施乏力。一是销售宣传“多样化”。有的以免费送鸡蛋、送锅盆、送药品为噱头,引诱老年人去听“专家”讲课,然后打着免费体检的旗号查出“一堆毛病”,借机推销保健产品;有的销售员天天给老年人打电话嘘寒问暖,给老年人跑腿办事,老年人受不了软磨硬泡,只得掏钱买产品;有的老年人身患重病却不进医院就医,迷信保健产品,最后给身体带来无法逆转的伤害。二是销售方式“游击化”。有的营销点选址居民小区或者背街小巷,临时租用场地做体验治疗,老年人一旦购买后,往往人去楼空,找不到销售单位;有的以去农家乐游玩、听保健课为由把老年人集中在一起,鼓动老年人买保健产品,获利后便“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监管;有的将销售点延伸到村组,将空巢老年人聚集起来进行诱导式消费,谋取暴利。三是销售产品“多元化”。有的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将保健治病的概念包装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能治颈椎病的枕头、能安神的床垫、包治百病的饮水壶等等,甚至在路边随便摆个地摊,售卖各类不知名的草药,宣称各种奇特疗效,吸引群众购买。例如:在县城某小区内查处的以免费体验为名,实则欺骗老年人购买“创意美电位仪”和“祥之葳电位仪”非法营销案,就是对老年人“洗脑”的案例,打亲情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骗老年人上当,虚假销售达100多万元,社会影响恶劣。千变万化的市场经销行为给相关职能部门打击处理增加了难度,市场监管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三)执法环境复杂,部门联动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不被理解。执法过程中,常有受骗老年人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在现场询问时否认上当受骗、否认经营者有欺诈行为。二是违法行为取证难。销售商以免费体验等表面合法的手段掩盖其非法牟利的实事,而且销售宣传谨慎,往往在现场不能发现实际产品和虚假宣传的影像或资料,致使执法人员无法取证,难以立案,出现投诉多,立案少的情况。三是部门联动不够。一方面部门之间信息没有实现有效共享,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各自为战,未形成合力。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和舆情管控力度。一是提升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县内各类媒体以及老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学校、企业和居(村)委会等,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讲座和老年人保健品知识宣传,防止老年人受骗上当,掉入消费陷阱。二是关注老年人健康需求。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查;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让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获得精神寄托,防止老年人因感情空虚而被不法经销商利用。三是要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力度。通过技术手段,全网侦测我县境内保健产品相关信息,对疑似虚假宣传或假冒伪劣情况,应及时核实查处。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需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完善保健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一是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群众对保健产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主动提供线索。发动受骗老年人主动参与投诉举报。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有关措施予以处置或打击。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机制。重点加大对宾馆、酒店、农家乐、休闲娱乐会所及农村聚集点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实体门店以及通过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等方式销售的保健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及时公开整治信息,依法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建立“黑名单”机制,并共享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市监系统内部横向交流,与兄弟县市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深度防范和降低流动作案机会。三是健全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深挖欺诈和虚假宣传“窝点”。充分发挥食品、保健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会员单位守法经营;相关执法部门可联合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会展场馆、药店等,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要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理论法规培训,深化案例分析,规范执法行为,以此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经费保障和必要装备仪器配备。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为老年人保健产品销售市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南县侨联 冯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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